首先感谢网友对我院工作的关注。
我院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收费。
因救护车费用属于自费项目,不在报账范围之内,所以我院将此费用录入门诊收费。
桂东县人民医院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