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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市政公共设施坍塌致老父摔伤相关部门踢皮球推卸责任

朱胜才 问政单位:汝城 2014-03-28 13:58:13
时间:2014年3月10日

地点:湖南省汝城县南门桥旁江边

当事人:朱根元,64岁,农民,三级残疾,低保户;

事情经过:

        我是朱根元的大儿子,毕业于中南大学,现在广州工作的青年,今日在此写信叨扰,是为代父反映问题,寻求帮助,烦请百忙之中予以关注,不胜感激!!

        家父朱根元,64岁,马桥乡高村村车头组人氏,三级残疾(腿瘸),低保户(家母同属一级残疾的聋哑人),劳动能力有限,收入微薄,种田种菜为生。2014年3月10日,我父亲在湖南省汝城县南门桥附近的江边卖菜,坐在江边护墙上(平时均有人坐在上面),不想护墙突然坍塌,导致我父亲摔倒在江里且碰撞了头部,当场导致晕倒。周围人(有同村人和商铺老板)施以援手救助送往汝城县人民医院,医院检查观察后表示需要进行开颅手术但同时表示人民医院无此能力。我从广州当天赶回家乡,将我父亲转往广东省韶关市粤北医院。所幸手术成功,我父亲目前已无生命危险,但仍住院观察康复当中,且在出院的3个月后须做第二次手术修补颅骨……凡此种种,其过程让做儿女的忧心如焚,观我父亲一生劳苦抚养儿女与人为善却遭此大难,作为儿子的我实是心如刀绞!

        在抢救我父亲的过程中来不及深究原因,而现在因为抢救住院手术等花费已达四五万元,且仍有第二次手术,后期花费仍巨,预计全部花费不下10万元,作为一个丧失了大部分劳动能力的双残的低保家庭对此实是无能为力!作为儿女的我们愿意孝敬,但本已在外打工挣扎生存,目前实在压力巨大。且我们认为我父亲受此大难并非一己之责任,而是涉及到相关市政公共设施的质量或维修问题,申诉如下:

        坍塌的江边护墙据说建成时间已有三四年(具体年限不清楚),但看其设计(如附件所示)明显是不科学的。无论是设计问题或是质量问题或是年久失修的问题,在承受一个百来斤的人体重量居然坍塌那表明是真的有问题(当时是说坐有3个人,其中2人站起后我父亲仍坐在上面,随后坍塌),且该护墙上没有任何警示性标识,相关部门并未起到告知义务……据此,我们认为政府相关部门存在管理责任。当然,我父亲作为一个具备判别能力的成年人并款预知可能产生的危险也是具有一些主观过错。所以我们的诉求只是寻找相关部门划清责任和负担责任后果,但我们却遭遇到了政府相关部门的踢皮球。

       经过咨询和调查,我们认为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是汝城县城管局和市场管理中心,但在我们向这两个部门申诉却得到如下答复(并非原话,概括意思),同时我也向汝城县信访局以及县长信息写信,得到如下待遇:

城管局:由市场管理中心牵头进行调解,或去信访局信访;

市场管理中心:坍塌之处不在市场管理中心的管理范畴之内,无责任;

信访局:不清楚责任属于谁,不受理;

县长信箱:(我写了两次信均被删除,写第三次信表示将向媒体求助,则被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删除ID或更改密码,总之我无法再行登录该网站 ,后可能又被恢复资料可以登录)

        另外,我咨询过律师,他说这个官司将会很难打,会被拖得很长。我很担心如果走法律这条途径将会是一次长征,我们根本拖不起。同时关注到了潇湘晨报的一篇新闻《长沙市民坠井马拉松式维权告四单位赢了官司没得道歉》http://www.xxcb.cn/event/changsha/2014-03-28/shiminzhuijing.html,更是让我不敢相信政府可以公平公正地处理这个问题。无奈向贵报求助!


朱胜才,身份证号:431026198304047950,电话:18688463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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