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小孩2008年9月在永兴县第二人民医院出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430235121,出生证副页上的出生地点永兴县第二人民医院,签证机构盖专用章“湖南省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永兴县妇幼保健院”,现需入户,因户口登记机关有疑问:永兴县第二人民医院出生的,签证机构怎么是永兴县妇幼保健院。而无法登记入户。
现咨询永兴县卫生局:本人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