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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郴州日报社

关于永兴县建设局原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职工三金的问题

期待 问政单位:管理员 2012-12-03 00:00:00
 我们是原永兴建设局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职工﹝邓志全 曹志刚 李贤芬 谢德伟 刘俊超 李玉芝 李琴7人﹞,根据 县委、县政府的安排,我们于2010年3月调到县招标投标管理局工作。但从2008年1月至今我们的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金未缴纳,势必对我们以后的生活、工作带来极大影响。2008年1月至2010年3月在建设局工作期间,其中养老保险金2010年1月至3月共欠7371元,﹝工资已扣私人部分799元﹞;2008年1月至2010年3月住房公积金共欠57168元,﹝工资已扣私人部分24218元﹞;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共欠28656元,﹝工资中已扣除私人部分4854元﹞。由于在建设局工作期间“三金”没有交纳,因而导致招标投标管理局也无法续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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