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农呼吁快快松绑
——郴州林业政策质疑
我们是桂阳县的荒山造林大户,正准备响应政府号召,今冬大干一场时,突如其来的一盆冷水,浇得我们如入冰窖。
何出此言?林业部门不准我们炼山!!
这就好比一个运动员被人捆脚,他怎么跳高?我们只好今冬明春放弃造林,一棵树都不种了。其他林农(散户除外)大抵如此。不信请找任何一地抽样调查,基层林业站都有大户的手机号码。
话虽难听,但事实摆在那里,现场到处都有。如果谁要看,我们愿带路。
提出如下建议供参考。希望对禁绝炼山进行科学论证、决策。
1、请这件事的权威决策者率队实地查看各类荒山,观察荆棘杂柴要不要割掉,割后能否拖得动(费力几何?),拖得动的话又放到哪里去。不管拖不拖得动,这些干物不烧掉的话会不会成为火灾隐患,一旦着火会不会烧掉大片幼树。
2、召开一个调研、征求意见会。每县派懂造林的林业局领导、基层林业站长、森林派出所长、造林大户各方人士参加,决策者应到场亲听。
3、进行问卷调查。每县随机抽取十名八名林业大户手机号码,全市100名,由决策者派专人进行问卷调查或电话征询,看多少户会选择继续造林。
4、在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科学的炼山管理办法。如果调整政策,要火速重新部署到最基层。鉴于“禁炼令”已经产生巨大的影响,要迅速挽回造林意愿。毕竟时间紧迫,季节性强。
5、及时掌握各大苗圃订苗、退苗动向,如果杉、松等小苗无人订或销不动,就说明炼山问题严重。
有几个问题请决策者注意
1、非法用火与合法用火的区别。其实在我们周围,绝大多数火灾是上坟、烧田埂、烧土灰、非法炼山等引起,那些责任人无人管束,在“暗处”,有了事一跑了之。而办了用火许可的炼山者受林业人员管理监督指导,又是在“明处”,跑不了,不敢大意,这些人失火的极少。
2、种大苗与种小苗的区别。不论种杉、松,还是景观树,如桂花、香樟等,我们林农用的都是小苗,大苗太贵用不起,杉、松不能用小苗。种二、三米的大苗可以不炼山,甚至不割山,也会活。而小苗只有二、三十公分,不割山绝对不行,不抚育绝对不行,不炼山寸步难行。如果种小苗按大苗去操作,自然是白种一场(会荫死)。
3、公造与私造的区别。我们林农不是大款,更不是公款,都是资金紧张之徒。不准炼山,成本巨增,自然承受不起,面对禁炼令,无可奈何之际,自然“走为上”。(公造当然可以承受。)更为重要的问题是,由此而来的数倍增加的工程量和劳动强度,在本来就劳动力紧张的农村(中老年为主),更成为了造林效率和速度的巨大障碍。退一万步,即使有人愿意种,造林面积可能也会因劳动力问题巨幅减少。公造可以调集大部队,而林农到哪去找那么多劳力?
4、生物多样化与幼林抚育的矛盾。松、杉都是用小苗,一两米以上的大苗不科学、不能用。就是做到了不割山不炼山,因种下去小苗要抚育三年,绝大多数其它生物都会在抚育期被消灭掉,因此只要是种杉、松,“多样化”就是空话。其实对多样化林业部门早有办法,就是规定“混交”。硬要“多样化”,就不能造杉松林,都种大苗风景林或让荒山自由发展。
5、堵与疏的关系。全面禁炼就把我们造林的路堵死了,也可说是因噎废了食。如同治水,应首选“疏”,即解决科学炼山的问题,解决炼山与火灾的矛盾。这里顺便提醒,一些抱着侥幸心理的人,在批不了用火的情况下,可能会违法炼山或偷放火,因此今冬明春的私火、野火可能反而增加(苗头已现)。这样更加难防难管,可能连累大批干部。这也说明需要“疏”。
请决策者务必高度重视,防止今冬明春荒山造林滑坡大塌方。因为误一季就是误一年。
呼吁人:邓土金13873520787、邓光华15274102090、邓小兵15197516120、邓秋金15074164861、邓文永13549524149、张兵兵15886520304、邓社教13647353532、张金元13762542968、邓建华、13574556948、邓光国14789216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