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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嘉禾县石桥镇岐峰村村支书刘革平的腐败劣迹

sgejnhfh 问政单位:管理员 2012-11-12 00:00:00
位于郴州市嘉禾县石桥镇岐峰村的团结河坝,是1969年建成的灌溉农田水利工程,惠及三个自然村(岐峰村,曾家村,车头村),得益于该水利工程,控告人每年都能种上两季水稻,年产量超过1000余斤/亩。2002年被控告人任岐峰村支书后,为谋取一己私利,不顾村民的强烈反对,毁坏河坝,扩建属于自己经营的960千瓦水利发电站。2007年下半年被控告人为扩大电站规模,,把河坝两台80型机组的上水管道挖掉56米长和原有的水渠挖掉130余米,再次毁坏河坝。自此造成控告人没有水灌溉农田,每年有800多亩水稻大部分绝收,1000余户村民直接或间接受损,损失约300多万元大部分村民敢怒不敢言,控告人多次要求被控告人修缮河坝,被控告人仗势欺人,不理不睬。无奈,控告人于2012年9月份自己修缮河坝。之前,被控告人为己水利发电站利益,变为被控告人为己的河坝,都是为了每年发电有100余万的非法利益。

  被控告人自己上任村支部书记以来,利用职权贪污巨款,其主要劣迹有七;一是被控告人以村委名义征收控告人农田,取得转让金30余万元,村民捐款20余万元,合计50余万元,在改造了一条16余万元的水泥路后,把余下的20万元装入腰包;二是占有土地不给租金费;三是借为控告人办房产.国土证为名占其交给的20余万元的办证费,控告人多次要求返还,至今未果;四是私自出售村集体所有的80型1台和40型2台水轮机,售款占为己有;五是村账从未公开,做假账,中饱私囊;六是被控告人依仗自己的势力,收取两家非法纸厂的租金40万元,而两家污染纸厂偷偷摸摸的在晚上非法生产排污,严重影响了舂江河水源。七是在全县农田灌溉没有收水费的政策下,被控告人还强行收取控告人没亩60元的农田水费,更愤慨的是还不准别人种第二季,还扬言“谁叫你们种的,干死了不关我事。”被控告人的所作所为,村里没有人敢说一个不字,否则就遭到报复或殴打或故意刁难拖延.拒绝该办的村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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