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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知法犯法,我们辅警的自身利益该如何保障?

雷惠芳 问政单位:管理员 2012-10-29 00:00:00

        我们是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招的辅警,公安局招的辅警是否是一个职业?如果是的话,我们辅警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劳动合同的利益。我们有些人已经有多年是公开招聘进来的辅警,招聘进来之后,让我们签了一份劳动合同,但是合同上多处是空白,而且签好以后有些人就给了本人,有些就没有给。
        合同到期之后,至今未与我们签过合同,另外还有一些辅警是2010年11月被招进来的,他们从被招聘进来上班单位就一直没有跟他们签过劳动合同(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而且在从用工之日起,单位一直未帮我们交过养老保险等三险一金福利,他们这样做合付劳动法吗?相反是与法律对抗,有法不依,公安局本身就是执法单位,为民办实事,在社会上树立一个执法公正,不能强迫公民做违法的事,现在公安局拿了一张申明叫我们签字(申明内容:我名叫XXX,于XXXX年XX月XX日应聘到嘉禾县公安局从事辅警工作,在此工作期间我不与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自愿放弃公安局为我购买养老保险。),该申明页面的下半部分就是一份自愿辞职报告(嘉禾县公安局领导‘罗姓副局长’称不愿意签申明的就辞退,现已经有辅警因不愿意签订申明,被嘉禾县公安局冠以“根据《嘉禾县公安局辅警管理办法》的规定辞退”,辞退的理由更是无厘头,而且公安局根本就没有给我们看过什么《嘉禾县公安局辅警管理办法》)。
        其次我们辅警每天做的都是正式干警应该做的事(比如:抓了人,我们辅警就要去讯问嫌疑人员的笔录和录入案件及嫌疑人员的信息。有人来报警,我们单独帮报警人做笔录。每一个案件的办理和整理都是我们做。如果有所谓的《嘉禾县公安局辅警管理办法》的话,是否我们做的这些事都属于我们的职业范围?)。而单位的正式干警就在办公室喝茶聊天。还有每年都没有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休息,每天都要加班加点,也没有给过我们辅警任何加班费(是否公安工作的特殊性也要圈定在我们辅警身上?)在执行任务中有危险的地方就叫我们辅警上,出了事就不人说好话,反而就是辞退,以前因受伤的同志已经辞退过几个人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今年我们已经有好几个月没有向我们辅警发放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难道因为我们辅警在单位就是临时工,我们自身的劳动的利益就受不到保护?希望有关部门领导能关心和帮助我们这群弱势群体!(付:嘉禾县公安局要我们签的申明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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