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苏仙区栖风渡镇一普通村民,在如今共产党领导的和谐社会中,感谢党及镇府在我们村搞了一个河道治理项目,如今已开工,没想到的是从河道边往内16米为河道治理征收地,在16米范围内有稻田、种菜土及果园;政府宣称在征收地16米范围内,无论是稻田、还是菜地、果园(含已种的菜、已挂果的树)不补农民一分钱的损失费。农民啊真是可拎啊。本人想问问有谁知道这样的情况是否象政府所说一分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