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克坚
问政单位:管理员
2012-09-11 00:00:00
郴州市建设银行与2010年4月13日与郴州新天地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团购房协议,由市建行代表购房户以2618元/平方米的单价团购后者拟建于爱莲花园小区176套商品房,并由市建行负责发房到户。今年7月份,在购房户已交款百分之九十五的情况下,开发商撕毁协议,提出团购房要涨价至2996元/平方米。市建行很反常地轻易答应了开发商的无理要求,并把分房权拱手让给开发商,让其实施分房捆绑涨价,为逼迫团购房户接受其无理涨房价提供方便。现在购房户反映和投诉无门,请问该由谁来主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