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东湾住宅小区的业主,因出差车子停在郴州市行政事务大楼停车区,车子被无故拖走,我询问物业管理处答复,我的车占了领导的停车位,领导喊交警把车拖走了。
本人的车按规范停车且办有院内停车牌,行政事务大楼没有标明业主不能在此停车,现有其他车辆停在我原停车位置上却不拖车,为何就拖我的车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