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张志强,1981年9月23日生,是宜章县梅田镇人,残疾人,也是退伍军人。
本人于2002年在部队退伍回来,2003年,经自由恋爱后结婚。由于一直没有找到工作,2004年,在生活的逼迫下,在龙村村的一小煤窑上班,可不幸的是,于6月24日,发生矿难,当场造成一死一伤。我虽经抢救,可是因为头部,腰部,等多处受重伤,最终造成一级伤残,只能坐轮椅生活。可是老板却到现在也还不予完全赔偿(现在还在宜章县人民法院执行中)。2007年,老婆也因为生活困苦,得不到幸福,丢下我和还不满3岁的女儿,离家出走(现已在外另成家室)。为了自己能承担起上有老下有小的责任。2008年,在好心人袁贤光的帮助下,在亲戚朋友的资助下,我在宜章县城关镇四方井综合市场旁接管了一个副食店(吉庆商行),在妈妈的帮助下,经营至今。可是每月要交一千多的门面费,加上商场如战场,竞争之激烈。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更无法承担起现在的高房价,高物价。2008年,本人和女儿在国家的好政策帮助下,纳入了农村生活最低保障。现在在县城生活已经4年,实在没办法去奢想自己买房,而且也不知道自己的小店能撑到什么时候,也不知道哪天就无容身之所了,自己回乡下更是死路一条,只能在县城谋生活。由于本人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和无住房的实际情况,现申请政府廉租住房一套,望给予批准为盼!
可我却不知道自己是农村人口,是否符合申请居住廉租房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