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系湖南省、安仁县、渡口乡、渡口村、新丰村民小组人。因我患阑尾炎病,2011年9月21日下午进住县人民医院。2011年9月22日上午动手术,于10月5日出院。不料“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渡口乡司法所长调解刘香英与贺连美为油菜秧打架之事,乡司法所长为了护着贺连美,虚构材料,欺骗上级领导,说我看见刘香英纠集家人3人打贺连美。她们打架这天(2011年9月23日)我还住在人民医院。而渡口乡司法所长诬蔑我是见证人,有意制造刘香英与我之间的矛盾和仇恨。正如古人曰:“和尚赚钱,木鱼赚打”。作为一名乡司法所长,这样做是为了什么?目无党纪国法,在红网上乱说,损坏我的名誉,诽谤无辜百姓。在此,我恳求上级领导,为百姓作主,作出严肃处理,还我清白,不胜感激!
此致
敬礼!
呈报人:周德文
201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