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资兴市鲤鱼江镇凤凰路社区51栋的居民,近期因鲤鱼江凤凰路的加宽改造,在路边属东江镇木市村的预制板加工场就需要搬迁,可最后该预制板场尽然选择搬到我们住宅区旁边的空地上,你说加工厂都办到了居民区里面来了,我们这都以退休老人和小孩居多,以后生活休息还有安静吗,老人们,小孩们能受得了吗? 我们居民一致反对在此建加工场,虽然社区领导已经在和木市村委会沟通协商,但根本就谈不拢,现在木市村就强行要在我们凤凰路社区的居民区内建预制板加工场,如果不是我们阻止他们就强行建好了。
这是鲤鱼江镇凤凰路社区的地又不是他们东江镇木市村的地,怎么有权在此办加工场,而且这还是居民区,办了加工厂场叫我们这些居民怎么生活。该加工场一没相关证件二没在此建场的相关手续,凭什么就要在此强行建场?难道说他东江镇同意,木市村同意就可以啦~!就该办的手续证件就不要啦~!国家不是说以人为本吗?要依法办事,按规办事吗?难道这些到了东江镇和木市村就是狗屁了吗~!
S213线鲤鱼江天桥至东江木材厂进出口路段,在市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现已纳入城区公路改造项目范围。该路段为S213线整体改造项目的第一期工程,规划设计为路面宽9米,路肩水沟1米,人行道5米,预算资金约400万元,并将利用东江路改造的路灯回收使用进行全线亮化。目前,现有路面宽6米,按规划设计要求,还需靠凤凰路社区侧拓宽路面9米,为此,沿路部分住房及预制件加工厂需要进行搬迁,并计划就近规划设计建设好物流、加工厂等场所。
现有的东江镇木市村预制件加工厂属于搬迁范围。东江镇木市村与凤凰路社区就该搬迁已进行了工作衔接,加强了沟通、交流,希望通过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东江镇木市村预制件加工厂搬迁定址,相关土地需经国土等部门进行权属确定。
二、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规划设计应考虑是否影响附近居民的人居环境。
三、尽快与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情况,促使相关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四、在双方协商中,当事双方要做好群众工作,保持冷静和克制,避免过激行为的出现。
鲤鱼江镇凤凰路社区
201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