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郴州市恒大华府的司法案件咨询
领导:
您好!
我是郴州市寒溪路55号恒大华府的业主,若恒大华府延期交房,那么涉及恒大华府的房屋卖房合同民事纠纷案件,可以在郴州市北湖区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或是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吗?
网友:
您好!关于您在“问政湖南”咨询郴州市恒大华府的司法案件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法发[2021]27号规定,当事人住所地均在或者均不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5亿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亿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综上,对于一般合同纠纷案件,如您和被告住所地均在湖南省辖区内,且诉讼标的额在5亿元(不含本数)以下,请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您和被告住所地有一方不在湖南省辖区内,且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不含本数)以下,请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有疑问可致电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者0735—2178769。
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