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封闭管理了一个月,一共做了二十几次核酸,在所处行政区划处于低风险后回来,是否需要集中隔离,如果是居家隔离,请问是几天。
截至1月20日,西安市部分地区为中、高风险区。根据湖南省疾控中心通告,近14天内有外省旅居史者、有高中风险区所在社区的市(州、盟)、封控区旅居史的入湘人员,与感染者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健康码为红黄码的人员请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按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疫工作;对瞒报、谎报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的,将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郴州市疫情防控政策措施,1.境外入郴人员一律严格落实14+7+7”管理措施,即在入境第一口岸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后,闭环回郴并继续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2近14天以来,对高风险区或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来(返)郴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3、7、10、14天各做一次核酸检测。隔离期间,应严格遵守集中隔离点的各项规定,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3.近14天以来,有高风险区或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来(返)郴人员,实行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4.近14天以来,高风险区或发生本地社区传播风险的中风险区来所在市(地、州、盟)其他县(市、区、旗)来郴人员,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并于第1、3、7、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5.近14天以来,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来(返)郴人员,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7、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6.近14天以来,中风险区所在市(地、州、盟)其他县(市、区、旗)来(返)郴人员,实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7、14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7.对有本土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但尚未划定高中风险区域的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旅居史的来(返)郴人员,实行14天自我健康监测,前3天实施“三天两检”(两次检测须间隔24小时),在第7、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
8.根据省疾控中心通告,有本土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的来(返)湘旅客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抵湘后24时之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健康监测14天。2022年3月15日前,没有本土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的来(返)湘旅客也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
9.红码人员就地集中隔离观察。黄码人员结合旅居史情况,采取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相应措施,并开展核酸检测。
10.所有通过民航、铁路、水路、公路等方式来(返)郴人员,须配合落实测温、查码、戴口置等措施,在机场、各铁路站场、长途汽车站搭乘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乘客须亮码、戴口罩。非绿码”及不戴口罩的人员不得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11.请关注“湖南疾控”、“郴州疾控”、“郴州发布”等官方微信公众号近期疫情防控有关通告和提醒。如遇与前述政策不一致的临时调整,请咨询市、区(县)、乡镇(街道)防疫部门(全市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见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郴州市县两级疾控中心24小时咨询电话
郴州市疾控中心:0735-2235120
北湖区疾控中心:0735-2222260
苏仙区疾控中心:0735-2885815
资兴市疾控中心:0735-3322373
桂阳县疾控中心:0735-4440120
宜章县疾控中心:0735-3722826
永兴县疾控中心:0735-5522176
嘉禾县疾控中心:0735-6627501
临武县疾控中心:0735-6322756
汝城县疾控中心:0735-8222462
桂东县疾控中心:0735-8623282
安仁县疾控中心:0735-5202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