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国的新冠病毒疫苗可以有效降低住院、重症和死亡率,现有疫苗对德尔塔变异株仍有良好的预防作用。18岁以上的成年人作为接种的主体,也是社会活动相对频繁的群体,接种疫苗既是对自身健康的有效防护,也为家里的老人和儿童建立起了有效的保护屏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市从8月1日起启动15-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并继续开展18岁及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所有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请及早就近、就地主动接种疫苗。
如果因因身体等原因不适宜接种,可开具“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原则上由本辖区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疫苗接种点办理,开具该证明时须带好本人身份证、以往就医的病历、出院小结、疾病证明等资料。行动不便者,可委托亲属代办,须有本人身份证、既往就医的相关病历、诊断材料等。您可以联系所在村(社区),咨询“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办理事项。因身体等原因不适宜接种,并不会影响孩子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