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经核查,2013年7月10日在淇南村部会议室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会议就“加强和规范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使用管理”一事进行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1.将国家级3161亩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分别坐落松里、水垅里、油口、大务、小乌脑、黄八坑等地)均由淇南村村集体统一使用,其中3161亩生态公益林不包括淇南村一组的山场。因此,上级下拨到南洞乡淇南村的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并不包含淇南一组的。
2.资金用于淇南村森林防火、补植、抚育、管护、生物防火线、林道建设与维修、标示牌设置与维护、宣传等林业公益性支出。
3.生态公益林补偿款的领取一律打到村账乡管账户,由村委会向上级提供村账乡管集体账户,领取的款项由村集体按需同意支配使用,并于每年年底将公益林补偿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进行公示。
本次会议到会42人,人员包括淇南村村支两委成员、各村组长及村民代表,同意该决议42人,反对该决议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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