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的留言!4月底,郴州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指出:对购买新建商品房和存量住房,签订网签合同并缴纳契税的,以及本意见发布前已购买商品住房、门面、办公用房尚未缴纳契税在本意见发布后(4月29日起)六个月内缴清契税的,按缴纳契税额的50%对购房人予以奖励,初次购买新建商品房项目地下车位并缴纳契税的,按每个车位1000元的标准给予纳税人奖励。
关于房屋契税减免50%的优惠政策,小编经咨询市税务部门和住建部门后了解到,房屋契税需全额缴纳后,再向住建局提交相关资料办理契税减免,由财政进行退款。现减免细则还未出台,建议您妥善保管票据,等待细则出台后再向市住建局房产开发科(电话2566922)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