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的留言!依据湖南省相关文件,对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对湖北来湘或有湖北暴露史的务工人员,按要求隔离观察满14天且无感染症状的,可解除隔离;对其他来湘务工人员,没有发烧和感染症状的,应准予进入,其日常防疫工作由企业、社区负责。(来源:湘疫防[2020]16号)
您从江西回郴,如果没有湖北暴露史接触史,且无发烧和感染症状,抵郴后不需要隔离,需遵循所在单位、社区的日常防控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