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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发布2月9日消息:2月6日,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支持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十条措施》,第六条措施为实行房租优惠和落实税收减免,指出: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疫情防控期间房租减半。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对中小微租户减半疫情期间的租金。有关涉及中小微企业减税政策按国家和省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