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市民安全出行,我司规定公交车在市区路面行驶时,限速每小时42公里,驾驶员在当班中要中速行驶,逢站必停,进站要提前减速,进站上下完乘客后,才起步行驶。同时,每台车均装有限速提醒装置,驾驶员听到警报如果不减速,持续超速10秒以上,会被记录一次,按公司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处罚。如果公交车开的过快或者过慢,不在速度范围内,造成发车、运行秩序的紊乱,驾驶员也会在趟次考核上受到影响。
针对市民反映的情况,我公司将加大对28路、32路公交车路检路查力度,避免驾驶员有故意开慢车等客的情形出现。市民如有服务投诉,可随时拨打公交服务热线2661110反映,我公司将立即核实、处理。
郴州市公共汽车公司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