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在嘉禾县办个出生证真的很难。以前小孩在医院一出生,马上就可以办好出生证。自从今年元份以来,出生证由卫生局统管,手续就麻烦得很多了,还要求到当地计生部门开证明才能办出生证。本来人一出生,不管任何原因(违反计划生育也好),就自动获得户口,现在不但户口上不了,连个出生证(如果没有当时计生部门的证明)也办不出来,这真是中国人的悲哀!在这个社会里,户口、出生证等证件,已经变成有些部门用来掌权、捞钱的手段,希望上级部门能够严格查处这些乱作为的官员,还老百姓一个生活的空间!
尊敬的网友“1159022262”:
关于您于12月2日,在郴州新闻网民情直通车栏目反映《嘉禾县出生证办理手续太过麻烦!》一事,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自从今年元月以来,出生证由卫生局统管,手续麻烦得很多了”的问题。为了更好的规范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全县的《出生医学证明》由县卫生局管理与发放。为了方便群众办证,我局在县政务大厅设置了《医学出生证明》办理窗口。
我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是按照湖南省卫生厅妇社处关于印发《湖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湘卫妇社处便函〔2013〕63号)文件规定按程序签发的。
在医疗保健机构出生的新生儿其签发程序为:
(一)接生记录。接生人员在接生时应如实填写《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记录新生儿出生时的自然状况,出生日期按公历记录,作为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依据。
(二)资料验证。
1.查验身份证件。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时,新生儿父母应分别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交签发人员查验;由新生儿监护人申领的,应提交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非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申领的,应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并提交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首次签发申请表。签发人员依据《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将新生儿出生时的自然与健康信息录入《<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表》;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表》上填写新生儿姓名并签字确认;领证人在《<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表》上填写领证人姓名、与新生儿关系及有效身份证件类别、号码。
二、关于“还要到当地计生部门开证明才能办出生证”的问题。
至于“还要到当地计生部门开证明才能办出生证”,按相关要求请与计生部门协调。
嘉禾县卫生局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