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主办:郴州日报社

永兴县公安局政工室未按规章制度办事

曾凡军 问政单位:永兴 2014-11-29 12:59:32

永兴县公安局马田派出所的辅警梁建辉等人2004年8月被公安局招聘为辅警,一直在马田派出所从事协勤工作,2009年8月因五年合同期满被解聘,解聘后一直在派出所工作,2011年8月该人被被永兴县公安局从新聘用,经政工室陈主任同意续签三年,

2014年8月该人的续签三年合同期满,但是永兴县公安局政工室未为其办理解聘手续,永兴县公安局曾出台了协辅警管理办法,该规章制度规定协辅警合同期为5年,对于表现好的辅警可再续签3年,但不可超过8年,但是马田派出所的辅警梁建辉等人合同期以达到八年,虽然梁建辉的辅警合同中途有两年未签,但其第二次合同续签应该是3年,而不是5年,如果其第二次合同是5年的话,那么对于只前第二次签合同签3年的辅警则不公平,所以我想通过此平台呼吁永兴县公安局政工室按规章制度办事

我要评论
点击查看大图插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