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电子政务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参与全市电子政务工作发展战略研究、总体规划拟定工作。组织进行全市公共信息资源库建设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开展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的交换、整合、共享、开发和利用。(二)配合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抓好全市跨部门和重大(一次性总投资100万元以上,下同)电子政务工程建设,审查论证、监督、验收50万元以上的市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和购买的软件及设备。(三)负责市本级电子政务内网和外网及其平台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和安全保障;推动、指导市直各单位利用市电子政务内网和外网及其平台开展电子政务。(四)负责统一建设和维护全市共性的电子政务应用系统。(五)负责相关政务信息和网络安全管理。建设全市统一的信息和网络安全系统,定期开展电子政务信息网络安全检查;负责协调维护国家政务信息安全和国家政务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六)负责对各部门、各县市区电子政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七)负责郴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八)协助办理市长信箱有关工作。(九)负责市政府视频会议系统的技术管理和维护。(十)负责市本级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保障;负责市政府协同办公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十一)负责市本级网上审批系统及其监察系统的建设和技术维护。(十二)负责及时向省政府门户网站报送郴州信息。(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