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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武县检察院公诉科不作为,为政法部门犯罪嫌疑人庇护

邝发田 问政单位:临武 2014-04-28 15:58:28
临武县检察院公诉科不作为,为政法部门犯罪嫌疑人庇护
请求上级政府督促临武县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晓明提起公诉的报告
从2010年状告至今以来,地方政法部门腐败!
我残联民发液化气公司多次反映县法院干警王晓明执法犯法,贪污挪用公款一案,在2013年经临武县委范儒平书记、县人大和纪委亲自批复后,检察机关才予已立案查处,为体现检察机关依法办事、秉公为民,已对犯罪嫌疑人王晓明立案查处,但尚未见检察机关对王晓明采取任何强制措施,也未得到对犯罪嫌疑人王晓明提起公诉的消息。
我公司去检察院了解案件,公诉科科长邝某说:该犯罪嫌疑人王晓明的老婆周艳就在本检察院工作,王晓明亲哥哥王晓波在临武县法院工作,王晓明的岳父周玉林原在县国土局工作,2008年因贪污受贿被郴州市纪委查处,并开除公职,现在王晓明已经构
成贪污挪用巨款罪,王晓明及其岳父周玉林到处找有关官员和公诉科科长邝某打招呼,要求公诉科一定要以其他方式作出保护,用各种理由让王晓明逃避法律制裁!
我们请求:王晓明身为法院执法人员,暗箱操作,贱卖我公司财产,这里面肯定涉及有经济犯罪问题,检察机关应该深挖细查,明显地是:第一次于2007年1月16日贱卖我公司液化气储罐4.6万元;第二次于2008年8月贱卖我公司土地2800余平米以49元每平米出卖,价款13.9万元,两次合计人民币18.5万元,王晓明将该款贪污挪用,后经反贪局查实确认贪污挪用13.9万余元。我们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晓明身为法院执法人员,更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而王晓明长期挪用公款,已构成贪污挪用罪,检察机关理应对执法人员犯罪从严追究,而不应该拖延、为他庇护、缓和以及处分和降格处理,否则,我们公司将不挠不弃,追求真理,捍卫正义,如不秉公执法,我司将继续向上级部门反映,直到体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体现执法必公,建法必究!
特此呈报
临武县残联民发液化气公司
法定代表人:邝发田
201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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