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在郴州新闻网反映“请问落户要交管理费吗”的问题,我中心即交北湖区物价局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经查实,社区在2013年期间,存在向前来落户的居民在经济条件允许,本人愿意的情况下收取赞助款的情况。
根据调查情况,北湖区物价局要求社区在工作中必须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执行,决不允许乱收费行为。北湖区物价局责令其进行整顿,并将所收费用凭票清退给您。
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支持。
郴州市物价局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