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郴州人民政府、桂东县人民政府:
东洛乡小水村位于桂东县东南部,俗称“东边山”, 是当年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距东洛乡政府40公里之遥,与江西省崇义县上堡乡接壤,是我县东南面最边远最贫困的行政村,但至今一直没有明确的土地所有权管辖范围面积,除了耕地外,全村没有任何集体土地、村民无一寸林地、没有任何一个林权证,村民无任何经济支柱和来源,生活十分贫苦落后,村民的生活难以得到保障。
现在我们村举报东洛乡人民政府领导无作为,不为民办实事,工作作风存在严重不良行为:
1、我们是个国家承认已久的合法行政村,是个行政村那么必须有所管辖范围,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及湖南省相关文件,对我村本辖区的集体土地进行全民公示,并依法公平、公正对我村集体土地进行确权登记,关于我们村土地确认问题反馈已经有近1年了,东洛政府没有进行任何协调处理解决,把人民群众反馈的民生问题不当一回事;
2、我村由于政府至今没有颁发任何自留山、责任山、退耕还林相关的任何一个林权证,东洛乡人民政府这种做法严重违反了土地改革、林业改革有关政策,没有尊重历史事实、保护小水村合理、合法利益,现请求政府依法登记、发放小水村相关自留山、责任山(竹林、茶油山)、退耕还林的林权证,让村民更好的勤劳致富。长期不为民办理林权证,而是宁愿让山荒掉,也把山林让村民开发致富,这种行为违背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没有实实在在解决和改善群众的实际生活和经济收入。
3、根据2012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将桂东县列入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罗霄山片区重点扶贫》;2013年又将桂东县列入《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范围》,成为赣南苏区联动区享受政策扶持。而东洛乡小水村是现全县最偏远、最贫困行政村,又是1935年湘赣革命根据地重要组成部份。因此,当地政府应该有更多的特殊扶持政策来改善我们村的发展,而当地政府这几年处于一种消极、不作为的状态。
桂东县东洛乡小水村
2014-4-18
关于网友“民生问题”反映几个问题的说明
尊敬的网友“民生问题”:
您好!
关于您的有关诉求,我们在郴州新闻网《民情直通车》栏目中已获悉,现就您反映的三个问题一并说明如下:
关于要求土地确权发证和退耕还林林权证发放这两个问题县联合调查组已于11月5日在本站民情直通车《关于“东洛乡小水村土地确权问题致黄县长的公开信”》的回复中进行了详细说明,可供随时查阅,链接地址http://wz.czxww.cn/show.asp?id=9132。
扶贫方面,根据县联合调查组的建议,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小水村的林区补助标准问题。2013年12月16日,在东洛乡第十五届人民大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巩固和发展东山林场的决议”, 且对东洛乡沙坝脑组、茶园下组、老屋场组、三坝州组、山背组、田心组、小江边(小水村所辖)组7个单位的水田、旱土以及小水村的林区补助标准按50%的增长幅度予以提高,小水村林区补助由原来每年30元/人调整为45元/人。针对东洛乡群众居住分散,交通、就学、就医方面不便的现状,近几年来,乡党委、政府分别向省市争取项目大力实施移民搬迁工程。在规划联建点时,更是优先保证小水村百姓的名额,目前共有3户小水村村民在联建点中新建房屋。
最后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至于您反映说当地政府处于消极、不作为状态,应由广大东洛群众和历史评价。如您还有其他困难和合理诉求,欢迎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反映解决。
东洛乡人民政府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