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你反映的问题已悉,经我们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1、纳税人领用发票是纳税人的权利。不论是否达到起征点,只要你已办理税务登记证,都能领用发票。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第16号令《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二条之规定,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时期的应纳税经营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征收方式。税务机关进行核定是对你在一定经营时期(一般为一年)的应纳税经营额进行核定,而不是每个月进行核定。
3、发票开具金额是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的一个重要依据,并不是每个月开票未达到2万元,就不交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第16号令《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权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二)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三)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四)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第16号令《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定期定额户对国税机关核定的定额有争议的,可以在接到《核定定额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重新核定定额申请,并提供用于说明其生产真实情况的证据。如果你认为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与你的实际不符,你可以提出重新核定定额申请,并提供用于说明其生产真实情况的证据。
5、个体纳税户达到起征点,在税务机关核定定税后,如果不按期缴纳税款,税务机关有权停止发票发放。
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请致电0735-5229008咨询,同时,如果国税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欢迎你举报,电话0735-520261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安仁县国税局
2014年4月11日
去年交了2万多元,远远超过每月600元的最低定税额,我认为安仁县国税局给他定税很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