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污染受害者”的贴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环境监察人员会同延寿乡政府人员对网友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调处情况回复如下:
延寿鑫辉采石场于2010年3月份建厂,依法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该企业产品是碎石,主要销售高速公路铺路用。经现场勘查发现,造成水浑浊有三个方面原因:一、该企业垅洞口处正在维修水沟;二、当地村民在开挖延寿乡集中式生活饮用水管网,修建饮用水厂;三、因高速公路对石料质量要求较高,块石破碎后必须进行清洗,为此,延寿鑫辉采石场建有二个沉淀池,对污水进行沉淀过滤处理后外排,但现场发现,一级沉淀池基本已满,沉淀空间不足,沉淀效果不明显,二级沉淀池没有贮水,外排废水浑浊。
污染空气一事:现场勘查时,延寿鑫辉采石场破碎流程未生产,无粉尘产生。经调查,该企业破碎流程时间隔两三天才有一次,破碎石料时有一定粉尘产生。另一方面,该企业进出运输车辆较多,因进出企业有一公里左右是泥土路面,晴天时产生的扬尘较大。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环境监察人员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延寿鑫辉采石场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保职责,立即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维护清理,并保证处理设施正常使用运行,确保外排废水达标排放。同时,加强企业管理,开机破碎块石作业时,必须开启洒水除尘设施,晴天时对泥土路面定期洒水降尘。
今后,我们将按照《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该事件的后督察。
汝城县环境保护局
延寿瑶族乡政府
2014-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