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桂东站4月2日讯(通讯员 郑湘)2014年3月29日17时许,普乐镇矮排村郭某刚驾驶二轮摩托车搭乘女友李某从普乐往沙田方向行驶,途径岳汝高速公路桂东段连接106线沙田镇石磨岭隧道时,与同向行驶普乐镇徐洞村郭某明驾驶的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追尾相撞,造成郭某当场死亡,李某受伤。
事故发生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开展伤者救援、现场勘查,组织法医进行尸体检验,并于3月31日依法下达了《道路交通事故尸体移离现场通知书》,要求郭某刚家属在3月31日14时前将郭某刚尸体移离现场,尽快恢复交通秩序。从事故发生至4月1日连续四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直组织事故双方当事人就事故的损害赔偿进行协商,郭某刚家属以未能满足自己的赔偿要求为由,阻止将尸体移离现场。
为恢复隧道正常通行秩序,县公安局组织警力与县维稳办、县信访局、炎汝高速公路指挥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和普乐镇、沙田镇干部于4月2日凌晨1:30将尸体搬出隧道,隧道恢复正常通行。
3月29日该起交通事故发生后,桂东县岳汝高速公路建设工作协调指挥部相关负责人再次向岳汝高速公路建设投资公司,要求其尽快完善石磨岭隧道内的照明、消防、排水等设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笔者提醒广大市民,岳汝高速公路桂东段于2013年12月28日正式通车,但其连接线至今尚未验收交付使用。该连接线石磨岭隧道在两端未设置行人通行警告标示牌、隧道内照明设施不完善,人行道路面上排水盖板缺失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自2012年10月以来,该隧道内已发生3起死人交通事故,但没有发生抢劫、强奸等案件。同时,请过往群众注意安全行驶,遵守交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