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桂阳县仁义镇白云村山林被建筑垃圾破坏的举报信
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
我们是桂阳县仁义镇白云村大路下组的村民,向你们反映桂阳鑫叶阳光新城(桂阳城郊烟草站旁)施工单位德泰建筑公司违规将渣土倒入我村山林,导致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情况。
2013年11月中旬,仁义镇白云村大路下组组干部刘二生,在不顾村民反对的情况下私自与龙潭街道办事处梧桐村的几个年轻人签订协议,允许在梧桐村呼家组与白云村大路下组的交界处(离s214线仅100米,山林权属白云村)进行渣土处理,刘二生收取一万二千元。德泰建筑公司联系梧桐村的年轻人,将渣土倒入我村的山林,梧桐村向德泰建筑公司每车收取160元的渣土处置费。事发后,我们向龙潭和仁义政府反映了情况。龙潭街道办事处曾对此事进行处理,两次扣押了渣土运输车辆。但仁义政府在几次协调工作中都没有参加,导致事态没有得到及时控制。目前,渣土毁坏山林植被近100余亩。
我们反映情况,一是德泰建筑公司将渣土及建筑污水倒入我村山林,植被破坏严重,明年开春雨季来临,泥沙将填满山下的水库,严重影响我村近100亩农田的灌溉。二是山上有我家祖坟两个,目前已被渣土包围,形成了近3米深的大坑。
我们要求,一是立即停止向我村山林倒放渣土。二是及时预防和处理渣土对水库污染治理问题。三是祖坟被侵,希望给我们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四是追究造成此事件的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特别是仁义政府的不作为和德泰建筑公司违规处理建筑垃圾的行为。
我们向政府和领导反映此情况,敬请调查处理,为盼!
反映人:仁义镇白云村大路下组村民
刘汉保 刘海明
2014年3月8日
2013年11月,仁义镇白云村大路下组有村民反映,该组老陈冲山有人在此倒建筑垃圾。接到村民反映后,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指 派副镇长王骥菲同志到现场调查处理此事。经了解,系该组干部刘二生等人将该组老陈冲山出租给梧桐村老板李小小倒放渣土,出租金额一万元,政府干部赶去处理时,已倒放了部分渣土,考虑到倒放渣土的地方下面有一山塘,一下雨泥巴易冲入山塘,造成山塘堵塞,及出租地与梧桐村山林交界,易产生山林纠纷,镇干部要求老板立即停止倒放渣土,并要求大路下组干部与老板终止出租合同。大路下组干部考虑这一情况,同意马上终止合同,后梧桐村老板方不同意终止合同,又强行往此地倒放渣土。镇领导曾昭芳、王骥菲率政法组人员、驻村干部多次到现场进行制止,并联系龙潭街道办事处驻梧桐村干部一起给他们做工作,之后老板停止了倒放渣土。但过了不久,该老板又往该山头自已说是梧桐村山林处倒放渣土(其实为仁义镇白云村的),其倒放渣土旁有白云村刘汉保、刘海明家的祖坟,我镇又干部前去制止,并与龙潭街道办事处联系,要他们做好其村民的工作。其间,我镇镇长王刚多次亲自过问处理此事,并积极与渣土公司联系,要他们停止往此地倒放渣土,通过双方做工作,渣土公司已停止了在此山头倒放渣土的行为。现白云村大路下组干部已将刘汉保、刘海明家祖坟旁边的渣土用挖机进行了清理,在四周栽了树,并征得本人同意。同时镇里将积极督促组里搞好山塘的防汛治理工作。
仁义镇人民政府
关于仁义镇白云村大路下组村民反映山林被建筑 垃圾破坏一事的回复
2013年11月,仁义镇白云村大路下组有村民反映,该组老陈冲山有人在此倒建筑垃圾。接到村民反映后,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指 派副镇长王骥菲同志到现场调查处理此事。经了解,系该组干部刘二生等人将该组老陈冲山出租给梧桐村老板李小小倒放渣土,出租金额一万元,政府干部赶去处理时,已倒放了部分渣土,考虑到倒放渣土的地方下面有一山塘,一下雨泥巴易冲入山塘,造成山塘堵塞,及出租地与梧桐村山林交界,易产生山林纠纷,镇干部要求老板立即停止倒放渣土,并要求大路下组干部与老板终止出租合同。大路下组干部考虑这一情况,同意马上终止合同,后梧桐村老板方不同意终止合同,又强行往此地倒放渣土。镇领导曾昭芳、王骥菲率政法组人员、驻村干部多次到现场进行制止,并联系龙潭街道办事处驻梧桐村干部一起给他们做工作,之后老板停止了倒放渣土。但过了不久,该老板又往该山头自已说是梧桐村山林处倒放渣土(其实为仁义镇白云村的),其倒放渣土旁有白云村刘汉保、刘海明家的祖坟,我镇又干部前去制止,并与龙潭街道办事处联系,要他们做好其村民的工作。其间,我镇镇长王刚多次亲自过问处理此事,并积极与渣土公司联系,要他们停止往此地倒放渣土,通过双方做工作,渣土公司已停止了在此山头倒放渣土的行为。现白云村大路下组干部已将刘汉保、刘海明家祖坟旁边的渣土用挖机进行了清理,在四周栽了树,并征得本人同意。同时镇里将积极督促组里搞好山塘的防汛治理工作
仁义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