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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郴州日报社

桂阳县仁义镇白云村山林被建筑垃圾破坏

刘海明 问政单位:桂阳 2014-03-07 11:10:51
  

关于桂阳县仁义镇白云村山林被建筑垃圾破坏的举报信

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

我们是桂阳县仁义镇白云村大路下组的村民,向你们反映桂阳鑫叶阳光新城(桂阳城郊烟草站旁)施工单位德泰建筑公司违规将渣土倒入我村山林,导致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情况。

2013年11月中旬,仁义镇白云村大路下组组干部刘二生,在不顾村民反对的情况下私自与龙潭街道办事处梧桐村的几个年轻人签订协议,允许在梧桐村呼家组与白云村大路下组的交界处(离s214线仅100米,山林权属白云村)进行渣土处理,刘二生收取一万二千元。德泰建筑公司联系梧桐村的年轻人,将渣土倒入我村的山林,梧桐村向德泰建筑公司每车收取160元的渣土处置费。事发后,我们向龙潭和仁义政府反映了情况。龙潭街道办事处曾对此事进行处理,两次扣押了渣土运输车辆。但仁义政府在几次协调工作中都没有参加,导致事态没有得到及时控制。目前,渣土毁坏山林植被近100余亩。

我们反映情况,一是德泰建筑公司将渣土及建筑污水倒入我村山林,植被破坏严重,明年开春雨季来临,泥沙将填满山下的水库,严重影响我村近100亩农田的灌溉。二是山上有我家祖坟两个,目前已被渣土包围,形成了近3米深的大坑。

我们要求,一是立即停止向我村山林倒放渣土。二是及时预防和处理渣土对水库污染治理问题。三是祖坟被侵,希望给我们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四是追究造成此事件的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特别是仁义政府的不作为和德泰建筑公司违规处理建筑垃圾的行为。

我们向政府和领导反映此情况,敬请调查处理,为盼!

反映人:仁义镇白云村大路下组村民

         刘汉保   刘海明

                201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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