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桂阳县浩塘镇三合村选村支书买官卖官求调查》一案我镇党委已受理,并立即成立调查工作组,采取谈话、实地走访的方式,于2014年3月12至3月13日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此投诉件我镇已于3月13日回复县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的情况如下:
第一、反映 “三合村支部选举结果……而“乡书记一手遮天”的问题,经调查核实,未发现三合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买官卖官情况。
三合村党支部换届选举过程,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相关程序,浩塘镇党委换届组织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在全省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中做好“两推一选”工作的指导意见》(湘组电[2011]8号)和《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湘组[2013]98号)的规定进行的。
一是党员和群众推荐的“两推”程序合法。2014年1月21日,三合村党支部召集召开党支部换届“两推”工作会议,实到会党员13名、群众代表8名,镇党委委派党委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罗炳文等5人列席会议。会议一是听取了村党支部现任支书肖忠生、委员何柏花述职;二是由13名党员、8名群众代表对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三是组织党员推荐,由实到会的13名党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新一届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6人,得票前六名情况为:何柏花9票,肖明亮9票,肖井荣8票,肖忠生5票,何国干4票,何国祥3票。四是组织群众推荐,由8名群众代表对党员推荐产生的6名候选人初步人选以投信任票的形式进行测评,得票情况为:何柏花7票,肖明亮7票,肖忠生7票,何国干6票,肖井荣5票,何国祥4票。6名候选人初步人选所得群众信任票均过半数。
二是镇党委的组织考察工作全面到位。2014年2月19日,镇党委组织党委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罗炳文等5人的考察组对三合村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先后走访了何国祥、何国干、何柏花、肖忠生、肖明亮等同志,由村支部确定肖井荣、肖明亮、肖忠生、何柏花4人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镇党委审批。镇党委于2014年2月21日召开党委会,批准肖井荣、肖明亮、肖忠生、何柏花4人为三合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三是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一选”工作组织严格按《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进行。2014年2月27日,三合村召开村支部换届选举党员大会,会议应到党员19人(实有党员24人,其中谢鼎锋外出广东务工2年,无联系电话;肖三苟外出广东务工10年,无联系电话;谢鼎战外出郴州务工1年,手机无法接通;高华燕外出上海务工1年半,无联系电话;陈丽芬外出广东东莞务工3年,已电话联系,请假。此5人在外工作半年以上,按照党章相关规定,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实到18人,肖井荣2013年12月外出上海探亲,手机处于关机状态无法联系到;镇党委委派党委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罗炳文等5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现任村支书肖忠生主持。会议一是通过了选举办法;通过了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名单;对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了情况说明,并确定正式候选人。二是选举,会议第一轮选举得票情况为:何柏花10票,肖忠生8票,肖明亮8票,肖井荣7票,何国干2票,肖守干1票,谢四清1票;仅何柏花1人得票过半数。随即会议进行第二轮选举,得票情况为:肖忠生12票,肖明亮10票,肖井荣9票;三人得票均过半数,根据选举办法有关规定,何柏花、肖忠生、肖明亮为新一届三合村党支部委员。
四是支部书记选举程序到位、合法有效。2014年3月7日下午,镇党委委派副书记李智华等4人分别找何柏花、肖忠生就三合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人选征求意见,两人均认为肖忠生任支书、何柏花任副支书、肖明亮任委员较为合适。随后,召开三合村支委会议,选举村支部书记、副书记,肖忠生、何柏花参会,肖明亮因外出郴州请假未到会,现场联系肖明亮电话投票选举,其手机处于关机状态。现场投票情况为:支部书记选举中肖忠生得2票,何柏花得0票,肖明亮得0票;支部副书记选举中何柏花得2票,肖明亮得0票。根据选举办法有关规定,肖忠生任新一届三合村党支部书记,何柏花任新一届三合村党支部副书记。此程序符合《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党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
中共浩塘镇委员会
201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