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北湖区保和镇大律村8组村民谢振华,因99年我村卖了公共财产林场树木(预计费用15万),而后全村村民建议将此费用建公益事业(为每家每户修建饮用自来水),后村组委会通报费用不足要求每家每户需再交2000元/户(公款不知去向),占用田地全无补偿。至此还要每户需出劳力修建工程,村长谢振仁强烈要求没有出劳力不给安装饮用水,当时因我父母年近花甲(家里几个小孩全在上学),体力虚弱根本参加不了;事至如今已14年(我兄弟4户人家根本没有饮用水使用,全是用得那些有害身体健康的地沟脏水),我已多次找上级部门(保和镇政府,区政府)反应情况,要求出面协调给我几户人家装上饮用自来水!
希望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出面协调此事!给一家老小几十口人喝上有益身心健康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