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是从莲塘移民到共和农场欧家组的,到这里已经生活了四十多年了。前几年,因为国家政策享受到了每年每人600元的移民补贴款,可是村里强行和我们签订了一个不合理的协议,要求我们的移民补贴款要给他们百分之四十,我们没办法只能照办。这样就算了,近期因为我们这里要建工业园,征收了一些土地,第一批补偿款已下来了,大约有208万元,他们却扣了我们移民户的补偿款,说我们的移民补贴款只给了他们百分之四十,这次的土地款也只给我们百分之四十,还逼着我们签协议,大家说有这样的道理吗?请政府为我们移民户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