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友祥同志的基本情况
经查阅其原始档案:张友祥,男,1953年10月5日出生,青山乡寨坪村人,1972年12月入伍, 1976年3月1月退出现役,其服役期间一直在后勤第九十七兵站弹药库服役,在部队服役期间身体健康,无相关带病回乡和参战记载。
二、关于我县落实优抚政策的有关情况
根据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省从2011年8月1日起,给部分农村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每服役一年义务兵役,毎人每月发给10元。各乡镇在每年8月底前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相关材料报县民政局审核,县民政局在10月底前录入省民政厅数据库,省民政厅于12月30日前审批。并从下年度起按标准下拔资金,新增对象从下年度1月起给予发放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
三、张友祥同志应享受优抚政策的说明
张友祥同志在部队服役四年, 无带病回乡和参战记载,按规定只能从明年元月起每月享受50元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我局一定按政策予以落实。一直以来我局对这部分人都十分关心和关爱,将党的优抚政策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到了实处,切实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桂东县民政局
二O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