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交警大队又开始频繁在省道S324线隐蔽执法,对过往的车辆实行测速拍照。
11月5日上午十点,在省道S324线武水水泥厂路段,一部牌号湘L9325警的警车隐蔽在路旁的民居内,进行测速拍照执法,而在路旁无任何警示提示标志,过往的车辆驾驶员无论从哪个发现都不能发现这里隐藏一部执法车辆,这是典型的隐蔽执法。
当时车上两名工作人员均为协警,其中驾驶位的一名人员还将座位放到,正在酣睡。
按照交警道路执法相关规定:“流动测速违法采集车有三个条件:1、有明确标示,道路指示、限速标志等处采集。
2、必须是制式警车,就是外观喷涂警察字样,有警灯。
3、必须是正式在编民警执法。
满足以上3个条件,所采集的违法信息才是合法的。”
临武交警队的这一行为明显违规。
并且湖南省公安厅交管局制定的《湖南省公安交警规范执勤执法十条规范》中的第一条明文规定,“高速公路同一方向持续运行60公里内(其他公路30公里内)不得重复设置测速设备”,而临武县的省道S324线在下洞李家路段和金江的白岭路段都设置了固定测速设施,这两个测速点都距离该流动测速点仅十几二十公里,并且临武县交警大队已于11月1日发布信息称多条道路已开始实施区间测速。
所以,很明显临武县交警大队这种隐蔽测速的执法行为就是为了自己的私利,为单位创收罚款,相关部门应该予以追查
关于网民反映我大队为己私利,为单位创收而隐蔽测速执法一事,我大队经核查,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该网民所反映的测速路段位于省道S324205km+300m处,属二级公路,设计车速为80km/h。因该路段线形为S形,且临近村庄,交通事故多发,故限速60 km/h。
二、在该项测速路段测速已按《湖南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工作规范》向社会公布,并报上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三、该路段道路标志、标线、标牌均按规定设置,且在测速点两端设置有固定式限速标牌及测速提示标牌。
四、在测速时,我大队使用的是制式警车,停于无遮挡且不妨碍过往车辆通行位置,由两名民警现场操作。
综上所述,我大队在上述路段测速属正常的执法行为。特此说明。
临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O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