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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郴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是否存在因人设岗

刘林杰 问政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11-01 20:15:42

     2013年郴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人员公告近日发布,第一点规定了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其中第5条:“2011年10月31日前参加工作”,然而查看《郴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计划与职位表》后发现,仅有郴州市人民检察院选调的“检察业务”职位,高于这一条件,要求“有3年以上(即2010年10月31日以前)司法工作经历”,让广大考生严重质疑其中的猫腻,是否存在因人设岗问题。这一职位比公告要求的2年工作经验多出1年,其理由何在?经过了何种审批程序?

     另外,“检察新闻专干”这一职位“面向全市检察机关选调”,并要求“熟悉检察系统相关工作”,这还不够,又细化到“有2年以上(即2011年10月31日以前)检察新闻工作经历”这一程度,同样让人产生因人设岗的严重怀疑。 

     据我们所知,市检察院选调“检察业务”人员前,已有几个从基层检察院(如宜章县检察院)“借调”上来的工作满3年的人员(被分配在公诉科等部门工作),他们是否就是内定的人员?而“检察新闻专干”也是市检察院政治部刚刚从宜章县检察院“借调”来一名女性工作人员。

    试问这样因人设岗,招考的公开性、公平性、平等性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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