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阅一次档案,竟然收费五十
----宜章县档案局做法实在黑
最近,县民政局为了确认参战参试人员身份,通知全县所有领民政补贴的“两参”人员持个人《身份证》、《退伍证》等相关资料到民政局登记备案。由于年代久远和其它因素,有不少老兵的《退伍证》都已霉变或遗失,这就必须到档案局调阅档案,复印相关材料才能完善登记。然而,档案局除了收取复印费用外,另外每人(次)收费50元,不交钱就不予调阅。全县共有“两参”对象1000多人,需要调阅档案的有几百人之多。这批需要调阅档案的人员都是曾经为国家做出不同贡献的功臣。从五十年代的抗美援朝到八十年代的对越自卫还击作战,长者已年逾耄耋,年轻的也已年近半百,身体状况和家庭条件都不乐观,领着政府的低保过日子,档案局却趁机讹钱,这种敛财之举实在黑心!
想当年他们为了祖国和人民的利益,义无反顾,舍身取义,甘愿洒热血,献青春;如今他们只是需要政府部门一点细微的合作,就要交出当年近一年的津贴费。区区50元钱显然够不上当今腐败桌上的一杯小酒、一碟小菜,对于老兵们来说却够他们买一盒廉价的伤湿膏,他们因为战争都患上了不同程度的关节炎。
请问:档案局此项收费有何依据?费用去向何方?
宜章县档案局关于对“宜章县档案局调阅一次档案,竟然收费五十!”的回复
网友“十五团老兵”:
你好!关于你反映“宜章县档案局调阅一次档案,竟然收费五十!”的情况,我局获悉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局股室长以上会议,并对收费的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一、档案查阅利用的工作程序。我局查阅利用档案的工作程序是持个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进行查阅档案登记,再按目录查找确定有无所需档案依据,然后,再根据查档人要求提供所需档案资料复印件及资料证明。在工作程序上我们坚持先查阅、复印、证明,后收费。因此也不存在网民反映的“不交钱就不予调阅档案”的问题。
二、关于收费的政策依据。我局严格按照湘价费﹝2005﹞54号文件、湘L4007《收费许可证》的规定收取档案利用保护费每卷(件)/次10元,提供学历、工龄、职务、待遇等的各项证明费,每份20元,对每一次(份)的档案利用者共收费30元,但所需证明资料在2份及以上的均收50元。(档案复印费是个体打印社所收取)
三、关于所收费用的去向问题。我局所收费用均开具县财政统一的非税收入定额发票,并全额上缴县财政非税账户。
四、关于取消查阅利用档案收费的时间。依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2013年8月5日转发的《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湘财综﹝2013﹞30号)和2013年9月30日印发的《关于公布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湘财综﹝2013﹞36号)文件,分别在第28项和第13项明确了取消利用档案收费和证明费。接到文件后,我局及时停止了该项收费,并在物价、财政部门办理了有关注销手续。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特此回复
宜章县档案局
201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