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湘华房产开发公司(法人代表: 陈湘华 13975531928),在未取得任何合法土地证、规划等手续情况下,竟在辖区南塔办事处原米机厂施工建房!举报后竟无相关责任单位制止!还在夜间继续施工!难道要向书记亲自问责或电视问政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