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宏景房地产公司无法在2013年6月28号合同时间内交房.并有如下问题:
1.该区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墙体开裂,漏水,变更房屋结构等.
2.宏景丽园项目A区,无法出具由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应该出具的相关证明。
3.宏景丽园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无任何上述验收合格证明的情况下强行要求广大业主交钱收楼领钥匙,更可恶的是也不允许业主查看所购买房屋情况.
2013年6月28日向资兴市房地产管理局投诉宏景丽园房地产开发公司无验收违约交房,但得到的回复模糊不清.现在宏景丽园房地产开发公司无法在2013年6月28日合同时间内,将合格的房子交付给广大业主,严重违约至今已经半个多月有余,且对广大业主无任何交代。因无法交付广大业主房子,已经严重影响到广大业主的正常生活。
时至到今,我们发现房子的主体质量存在着严重的质量问题,主体已经开裂,这样的房子,老百姓能住的安心吗?开发商的良心何在!!!
现声明,广大宏景丽园房小区业主要求市信访局查处开发商恶劣行径并要求:资兴宏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合同2013年6月28日交房截止日起至房屋验收合格为止,要求开发商赔偿每日万分之二计算的违约金赔偿广大业主。望予以解决,如得不到及时处理,我们将采取继续向上级有关部门上访.
网友:
你好!
资兴市质安站于6月29日组织人员对宏景丽园A区整个项目进行了地毯式检查,个别房屋不同程度存在楼板开裂、屋面局部漏水现象等质量问题。已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记录,并要求资兴市建筑设计院到现场勘察对存在的质量问题出示整改、加固方案。到目前为止已对部分房屋业主所提出的质量问题已整改到位。
商品房交房条件:1、提交“两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2、要看双方合同中的约定,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条件交房。如果双方对此没有约定的话,按照国家的规定。如果合同约定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是交房条件的话,应要求开发商提供;如果没有约定《竣工验收备案表》为交付条件,一般认为有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五方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即视为符合交付条件。
资兴市房产管理局
201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