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彭石山,今年65岁多了,原是郴卅市药品经营公司职工现己退休,1982年生一男孩,当即办理了独生子女证,如今儿子也30多岁了.可是应该领取的独生子女一次性补赏费5000元至今仍未落实到位。在此需要说明的是整个苏仙区的独生子女一次性补赏费5000元早己发放完毕,而北湖区的独生子女费5000元至今仍然毫无音信,难道国家的独生子女政策在郴卅苏仙区与北湖区是两个样?
此事应该归市政府谁来管?何是才能落实到位?
关于北湖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发放问题的回复
省政府于2009年颁布了《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湘政发〔2009〕34号),并于2010年在全省进行了试点,我市苏仙区、嘉禾县作为试点单位先期实施发放,但在实施过程中发出了一些问题和弊端,省政府于2011年暂停了该项工作,并组织试点单位进行了调研座谈,准备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消除弊端、解决问题后再实施。我区该项工作做了先期摸底调查,但因政策调整的原因今年暂未实施。
北湖区人口计生委
201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