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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郴州日报社

国家的独生子女奖励政策在苏仙区何不能执行?

艹民&无奈 问政单位:苏仙 2013-10-11 17:27:27
我们是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良田镇枧石塘村的村民,我们村有大约十几户独生子女家庭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收益、征地补偿费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

但是现实情况是我们这里村集体无论是分配集体收益还是征地补偿费,从来就没有执行过这一法律规定。我们找到当地镇政府,政府说这个不归政府管,到苏仙区法院起诉,法院要我们找镇司法所调解,说是必须先找司法所调解,调解不成司法所需出具证明,然后才能立案,不然不给立案。我们找到镇司法所,镇司法所也说调解不了,也不给出证明。就这样,政府、法院互相踢皮球,导致我们维权无门。

我们想说是,不管是自愿还是不自愿,出于历史原因,我们农村许多家庭,都办了了独生子女证,遵守了国家的法律规定,但是我们却没有享受到国家规定的奖励政策。特别是有的中年丧子的独生子女家庭,想再生,但是因为年龄的原因,已经不可能了,这些人的处境更为悲惨。试问,如果当初我们违法了计生生育法,政府就要对我们进行处罚罚款,这种处罚措施就执行奖励政策就不执行的双重标准对我们独生子女家庭何其不公!希望是独生子女家庭的人帮忙转起,以切实行动来维护我们的权益!希望有正义感的社会媒体能对我们的遭遇来采访报道,帮助老百姓维护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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