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现实情况是我们这里村集体无论是分配集体收益还是征地补偿费,从来就没有执行过这一法律规定。我们找到当地镇政府,政府说这个不归政府管,到苏仙区法院起诉,法院要我们找镇司法所调解,说是必须先找司法所调解,调解不成司法所需出具证明,然后才能立案,不然不给立案。我们找到镇司法所,镇司法所也说调解不了,也不给出证明。就这样,政府、法院互相踢皮球,导致我们维权无门。
我们想说是,不管是自愿还是不自愿,出于历史原因,我们农村许多家庭,都办了了独生子女证,遵守了国家的法律规定,但是我们却没有享受到国家规定的奖励政策。特别是有的中年丧子的独生子女家庭,想再生,但是因为年龄的原因,已经不可能了,这些人的处境更为悲惨。试问,如果当初我们违法了计生生育法,政府就要对我们进行处罚罚款,这种处罚措施就执行奖励政策就不执行的双重标准对我们独生子女家庭何其不公!希望是独生子女家庭的人帮忙转起,以切实行动来维护我们的权益!希望有正义感的社会媒体能对我们的遭遇来采访报道,帮助老百姓维护正当权益!
发贴人为苏仙区良田镇枧石塘村四组村民段某,接到情况反映后,苏仙区计生委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认真调查情况,并与良田镇取得联系,要求限期落实到位,并安排计生委工作人员告知发贴人苏仙区对独生子女家庭现行的奖励政策(详见苏发﹝2013﹞5号文件)和执行力度,同时苏仙区计生委也会尽全力督促该政策的落实。
苏仙区计生委
201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