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2010年购买的房子说是在2011年2月交房,可是一直拖到2012年7月才交房,一直没有答复。(郴州市虹建房地产开发公司)
2、在2011年7月交房时,收取了煤气开户费1800元,由于不交房产公司就不出示证明到燃气公司,不出示证明就开不了户。所以大家都交了。(郴州御煌物业有限公司)
3、最后一次电费涨价范围是:每户每个电表,超过180度才按涨价的价格购电,可我们一个月才用几十度电,统统是按涨价后的价格购买。一提起,就说叫你业主自己去申请一个单独的电表,有这样说话的吗?何必要物业?(郴州御煌物业有限公司)
4、不知道为什么,我们小区的宽带被中国电信的龚断了,只可以装中国电信的宽带。听说是物业公司与电信协商被告电信龚断。
律师回复: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回复如下:
1、逾期交房的问题:你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要求其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但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
2、关于收取煤气开户费的问题:根据《湖南省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第五条规定:商品房销售价格构成包括合理的开发建设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等。与商品房配套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信报箱等开通到户建设的所有费用(俗称“开通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结算并一律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之中,不得在购房合同价之外另行收取。因此,开发商收取该费用是不合法的。
3、电费的问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电费由用户直接向电力公司支付,该电费一般不由物业公司收取,物业公司代收的,不得收取额外费用。
4、关于电信宽带的问题:由于小区内的网络线必须规范,因此,一般开发公司不会和多家网络公司签约,只有一家网络公司是正常的。
希望以上回复能解决你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