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资兴市东坪乡乐桥村的村民,地处偏远山区,所谓山高皇帝远,所以村支书何松明可以为所欲为,有持无恐,明明两万元是两电站给村里的土地损失补偿款,却成了村干部的误工费,且何松明一个人就拿去一半。五万元的青苗补偿款,大部分是补给村里的,补给个人的只是极少数,估计不超过两千元,还有四万多元补给村里的就被何松明独吞,这是有证据的,安装高压线时损坏青苗的痕迹还在山上,这是他们无法销毁的铁证,说有发放签名字册为证,那就把这签名字册发布出来吧,看看谁领了?又领了多少?在这里暂且不说乡政府的某些官员与当事人有同流合污之嫌,或许是被当事人的片面之辞所蒙骗,也或许是碍于情面,总之希望乡政府的领导要多下基层的群众中去多了解,要实事求是,认真对待这件事,不要敷衍咱们老百姓,象这样的铁证都被你们歪曲,那我们提供再多的证据也是无济于事的。乐桥村前辈们含辛茹苦开荒造林,但成果却被何松明任意践踏,肆意砍伐,来了个大扫荡,不信,可到我村的满山遍野去看看!而村里和村民却“颗粒无收”,这不是水灾、旱灾、震灾等天灾造成的,而是村官贪腐造成的人祸,还望上级领导关注天灾的同时,不能忽视这人祸带来的危害。鉴于几次未得到上级领导重视的情况下,乐桥全体村民求助各位网民及法律界人士,我们应该怎么办?是上告法庭还是求助各界媒体?帮帮我们这些朴实、憨厚的村民吧!
乐桥全体村民
网民朋友:
你反映的“资兴东坪乡乐桥村的各项补偿款哪去了?”,我们已收悉,对此,我们高度重视,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你提到的“两万是两电站给村里的土地损失补偿款。”不属实,当时这两个电站的老板为了推动电站建设,需要当地村干部做大量的协调工作,所以给该村村干部发了这笔误工补贴,而村干部补助多少,是按误工多少决定的。
你提到的“五万元青苗补偿款”并不是给村集体的,因为这是2005年10月份的事情,当时何松明已不在村上当干部了,如果电站老板要补给村集体,不可能不找当时的村干部,而去找何松明,把钱交到他手上。而这笔钱是因何松明承包到石辽电站高压线安装工程,所以电站老板将给村民个人的青苗补偿交由何负责发放、处理,协调村民关系,以便工程顺利施工。
东坪乡人民政府
201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