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0日上午9点左右,因为单位准备给我购买养老保险,本人前往郴州市企业养老保险处咨询购买养老保险的有关事宜。经过咨询,本人了解到2013年灵活就业人员如“按最高标准”全年应缴养老保险8006.4元,如“按最低标准”全年应缴养老保险4804。8元,因为“按最高标准”和“按最低标准”缴纳养老保险悬殊相差3200元左右,本人拿捏不准我单位究竟是该“按最高标准”、还是“按最低标准”为我缴纳养老保险。于是我请求办事大厅4号窗口的183号工作人员为我开具一张便条(或证明)证实灵活就业人员购买养老保险是有“按最高标准”和“按最低标准”两个不同缴费方式、并且“高低悬殊”相差3200元左右的事实,以便让我单位主管领导定夺应该按什么标准为我购买养老保险。这本来是一个合情合理的“小请求”,可是183号工作人员回答“我从来没有这样开过”、我没有义务为你开具这样的证明”、“我们领导也没交待我一定就要为你开具这样的证明”,看到183号工作人员如此冷漠的态度和生硬的回答,我联想到向力力书记在主持召开市作风大整顿活动领导小组会议时“对 ‘混日子’式的乱作为、不作为的干部要抓典型”掷地有声的讲话,我便当场质问183号工作人员你们是怎样贯彻向书记“转变工作作风”精神的?你们是怎样承诺“为企业服务、为群众解忧”的?你们这样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我会拨打12345市长热线投诉你们的?经过我的一番据理力争,183号工作人员理屈词穷,于是打电话给她的主管领导帮她解围,该领导答应帮我复印一份“湘人社字[2013]58号”文件(关于湖南省2012年月平均岗位工资的通知)敷衍了事,而且前提是“要我提交工作证件、单位证明和身份证”。接着,我按照她们的要求提供了我的工作证件和身份证,本来她执意要求我提供单位证明,也许她看到我的工作证件是省内某家媒体的采访证“多多少少有些顾虑媒体曝光”,她无奈之中只好把我所有的整件复印后,勉强动身去楼上帮我复印了一张“湘人社字[2013]58号”文件交给我,也算是一个“无言的结局”!
纵观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本来是非常简单的一件“小事情”。可是因为183号工作人员‘混日子’、“不干事”,而且还故意“提高门槛”刁难前来了解国家政策的人民群众,对于群众的“合情合理的‘小请求’”以“我从来没有这样开过”、“我没有义务为你开具这样的证明”、“我们领导也没交待我一定就要为你开具这样的证明”等理由推脱敷衍,这明显是就是向力力书记强调的“ 对‘混日子’式的乱作为、不作为的干部”要抓的“典型”。我在原单位人事部门曾经任过“劳资管理”的职位,而且懂得拿起向力力书记 “郴州作风大整顿”尚方宝剑“狐假虎威”来维权,都尚且遭遇如此“礼遇”。如果我是那些平平凡凡的普通群众肯定就被183号工作人员“我从来没有这样开过”、“我没有义务为你开具这样的证明”、“我们领导也没交待我一定就要为你开具这样的证明”等理由推脱敷衍而“落败而逃、尴尬走人”。鉴于此种考虑,特借助红网媒体呼吁郴州市企业养老保险处“闻过即改”、切实改变工作作风,热情服务、简化手续,切实履行“为企业服务、为群众解忧”的承诺!
首先感谢周先生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同时希望周先生能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针对周先生所反映情况,我们高度重视,闻过即改,对李娜同志进行批评和教育,并拟责李娜同志向当事人道歉,写出深刻检查和召开了全处职工大会,针对存在的问题,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做到:热情服务、简化手续,履行承诺。
郴州市企业养老保险处
2013年9月13日
获悉周先生于9月10日9:15左右反映了我处“办事大厅4号窗口的工号183号工作人员李娜”的问题后,我处主要领导非常重视,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和处理,并打电话给周先生本人解释,现将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周先生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同时希望周先生能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针对周先生所反映情况,我们高度重视,闻过即改,对李娜同志进行批评和教育,并拟责李娜同志向当事人道歉,写出深刻检查和召开了全处职工大会,针对存在的问题,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做到:热情服务、简化手续,履行承诺。
郴州市企业养老保险处
2013年9月13日
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高挑一点的那个女的,服务态度非常之恶劣,我去过几次,每次都是被她说的目瞪口呆,像是我欠她钱没还一样的态度服务,我非常支持上面反映的情况,只要是去过的人,都可以了解到那女的服务态度之差劲和不作为!
我们的周总理把“为人们服务”当作座右铭,并履行一辈子,如果我们的工作人员也这样要求自己,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