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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求县政府为东洛乡小水村集体土地进行全民公示

郭会忠 问政单位:桂东 2013-09-04 21:46:49

   尊敬的桂东县人民政府及县国土局:

          201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及湖南省相关文件,对本辖区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依法进行确权登记。

        但是,省国土资源部测绘院2013年7月27号下发的关于小水村集体土地确权的第一张公示图,东洛乡人民政府并未依法按时交付小水村进行全民公示。2013年8月8号当我村村委及村民要求桂东县国土局和东洛乡政府向全体村民合法公示小水村集体土地,但至今没有得到公平、公正、合理的公示和处理。          

       现桂东县东洛乡小水村全体村民的合法集体利益受到严重损害。至此,恳求桂东县人民政府及桂东县国土局为东洛乡小水村集体土地进行全民公示,并依法公平、公正、合理的进行确权登记,最终保护好东洛乡小水村全体村民合法的集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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