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及湖南省相关文件,对本辖区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依法进行确权登记,但桂东县东洛乡小水村所管辖范围的集体土地被东山林场强行非法霸占,土地存在严重的争议,2013年8月初东洛乡小水村已向省国土资源测绘院、县政府、县国土局提交了全村村民签字的争议诉讼书,相关政府部门至今还没有协调解决。但是,东洛乡政府及东山林场将小水村所管辖范围的土地(林地)要求县林业局强行列入砍伐内,现将实行大面积林地(几千亩)的砍伐,特别可恨的是将小水村(原东山大队)造林(荒山、荒田、荒土及自留山)的林木也强行列入砍伐内。此种做法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同时也严重侵害了小水村全体村民的集体利益。
以上行为,县林业局、东洛乡政府及东山林场严重违背了《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推进“森林郴州”建设的决定》(郴发〔2012〕12号)等精神。(郴办字〔2012〕102号文件明确规定: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封山育林(禁伐)工作,2012年10月1日到2017年9月30日,时间为五年。封山育林(禁伐)期内,不得随意采伐林木。同时,也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一章第17条,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争议的林木。
而县林业局、东洛乡政府及东山林场以上所作所为不把国家法律当回事,知法犯法。同时不执行市委、市政府决定的精神。请郴州市政府、市纪委及市林业局组织相关人员将列入进行调查,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还一个美丽的郴州,为创建一个“国家森林城市”而出一份力量!关于东洛乡东山林场大面积砍伐林木的回复
我局收到郴州新闻网《民情直通车》栏目中网民所反映的问题,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资源林政法规股、林调队等相关人员至东洛乡政府、东山林场进行调查,现就网民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1、林木采伐指标的入村到户情况。我县严格执行商品林主伐指标100%入村到户政策,各乡镇将下达到乡镇的木材生产计划落实到已经自下而上申请了木材生产计划的单位和个人,并以村为单位对获得木材生产计划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公示。
2、林木采伐许可证的申办程序。由林权所有者提出申请→根据采伐限额,乡(镇)安排木材生产计划→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备案批复后,木材指标获得者委托县林调队进行林木采伐作业设计→县林调队、县林政股审核设计书→县林业局领导审批→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3、经调查,桂东县东洛乡东山林场2013年6月18日共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2个小班,面积198.8亩,出材量1128立方米。根据《桂东县封山育林(禁伐)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桂东县封山育林(禁伐)工作总体规划》的文件的规定,全县林地分为三个区(即全封区、限伐区和开发区),东山林场2013年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两个小班均属于开发区,不属禁伐范围。
4、东洛乡东山林场创办于1965年,自创办至今,东山林场的林地,界址清楚,权属明确(县林业局和东洛乡均有资料为证),根本不存在非法占有的问题。
我们非常欢迎大家支持、监督桂东县林业局和桂东县东洛乡各项工作,但我们也强烈谴责无中生有、造谣中伤的行为!
桂东县林业局
东洛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给东洛乡人民政府及东山林场声明书
桂东县东洛乡东山林场2013年6月18日共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2个小班,面积198.8亩,出材量1128立方米,此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砍伐地点位于现小水村改仔岭组所管辖范围内。此片林地为上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初由小水村(原东山大队)自发组织全体大队村民在所管辖范围内(东山大队的荒山、荒土、荒田)进行植树造林、后续抚育及管理,当时东洛公社及东山林场没有出任何一份财力、物力和人力,连种植的树苗都是东山大队集体负责集资及出人力搞回来的,并且当时小水村(原名东山大队)全体村民是自带饭进行荒山造林。【当时小水村(原东山大队)荒山造林的证据现在有保存,并有充分的人证证明及有说服力强的资料】。同时80年代初土改时东洛公社及东山林场对我村土地没有采取任何征收方式或与全体村民进行协调签订相关合同,什么时间开始就变为东山林场的呢?再说这几十年来东山林场从来没有在这块林地上造过林及管理过【这不象当年地主时代了,老百姓在自己土地上负责(东山大队)种的庄稼,到了收割时节就变了地主的了(东山林场),公理、法理何在?】
东洛乡人民政府及东山林场当时没有依照国家法律和法规,没有尊重历史,没有注重现实,没有保护东山大队(现小水村)的合法权益,采取欺骗、隐瞒全体老百姓的方式,而东洛人民政府在此件事情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我们全体村民表示强烈抗议!要求东山林场立即归还我村集体土地,在小水村与林场有争议的土地没有解决之前,东山林场无权对霸占我村林地(含自留山、自留地等任何一棵树林木)进行非法砍伐、变卖等,如东山林场单方面进行非法砍伐、变卖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东洛乡人民政府及东山林场承担。
特此声明
桂东县东洛乡小水村
2013-8-20
你们东洛乡东山林场年年砍伐上百万价值的树林,那钱有没有分给你们老百姓?或公布老百姓做了哪些事?不会都被那贪官给黑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