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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郴州日报社

关于老年人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社保和低保的咨询

cart 问政单位:嘉禾 2013-07-30 17:17:57
尊敬的嘉禾县委领导:

我母亲姓名:雷灶翠,家住:嘉禾县田心乡大屋地村6组235号,今年70多岁近80高龄。这种情况的老人家,是否应享有国策规定的社保和低保待遇?

国务院早几年已经规定:年满60岁以上的城镇、农村居民,能够享受改革红利所带来的社保和低保待遇,这一民生政策应该在中国很多省市都实行了,我们嘉禾县也在实行,但是我母亲至今没有享受国家所带来的惠民待遇。

这件事情与村干部和乡干部说过很多次,但是村干部的口述:享受国策规定的社保和低保要的指标,没有指标就没有资格享有。而乡干部的口述:享爱国策规定的社保和低保要村里打证明才有资格享有。请问国策规定的是这样的吗?村干部和乡干部手中有点权力就可以这样渎亵国家政策?

我们村60岁以上的老人有很多,可是有的老人家有这些保障,有的老人家没有,我母亲也没有,而听说享有这些保障的老人家是讲关系、跑后门的,更有甚者有的人没有不到60岁就已经享有了好几年的社保和低保的待遇了,请问一些村干部和乡干部是不是在拿国家社保资金送人情?县委有没有实际监督?

请县领导实际调查,给社会、老人一个公平、公正的答复

谁都会变老、谁都有年迈的父母,全社会都要关心老人的生活、起居。请调查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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