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县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网友在郴州新闻网民情民声栏目发表了“关于嘉禾县4大国营煤矿集资建房的咨询”。对此县领导和项目业主(县煤炭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嘉禾县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网友提出的疑问、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在此,首先衷心的感谢网友 lichl01和所有关心我县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建设的朋友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关注与支持,并就网友提出的有关疑问答复如下:
一、项目由来及概况
我县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最初立项申报于2010年2月份,由县煤炭局牵头组织县属四大国有煤矿向县发改局申报,再由县发改局统一向省发改委申报立项。2010年7月30日,省发改委下发《关于郴州市2010年国有工矿棚户区治理工程可研报告的批复》(湘发改投资[2010]777号),批准我县四大国有煤矿采取“集中建设、就地安置”的办法实施483套(其中袁家煤矿129套、罗卜安煤矿126套、铁炉下煤矿113套、焦冲元煤矿105套)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预算总投资为3036万元,其中:中央给予财政补助资金614.9万元,剩余部分由安置对象自筹解决。
省发改委立项批复下达后,县煤炭局和四大国有煤矿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反复论证,并广泛征求国有煤矿广大干部职工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意见和建议。鉴于我县四大国有煤矿483套棚改房建设安置项目实行“集中建设、就地安置”面临的用地困难、矿区地质条件限制和安置房源大量缺口等实际情况,以及四大国有煤矿广大干部职工强烈要求棚户区改造项目异地选址建设和迫切希望进城安置的强烈需求,县煤炭局受四大国有煤矿的委托,于2011年9月6日向县政府提交了《关于请求解决四大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异地安置用地的报告》(嘉煤字[2011]82号),请求县政府批准我县四大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县城新城区异地选址建设,并扩大安置范围和规模,将四大国有煤矿棚户区所有干部职工纳入棚户区异地建设安置范围。2011年9月7日,受县委、县政府委托,原县委常委、副县长陈向华同志召集县发改、住建、国土资源、城建、经信、房产、规划、煤炭和四大国有煤矿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在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我县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异地选址建设问题,并形成了决议,印发了会议纪要(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1年第23期《关于县属四大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异地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同意我县四大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县城新城区异地选址建设。同时,为了抓好我县国有煤矿棚改区改造项目异地建设工作,县政府还下发了《嘉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嘉禾县县属国有煤矿棚户区
改造异地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嘉政办发[2011]128号),组建专门的领导班子,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工作。
根据县政府的决定,县煤炭局和四大国有煤矿对棚户区户改造项目异地选址建设工作再次进行了调研和论证,在统一四大国有煤矿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对棚改项目进行重新立项申报,即:向县发改局申报立项“嘉禾县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将省发改委批复的483套安置住房建设任务和新增加的安置住房建设任务共计约1700套(户)一并立项申报和组织实施。在办理完善“嘉禾县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
告和环评、地质害灾评估、水土保持方案评估等“四大报告”和有关手续的基础上,2011年11月9日,县煤炭局分别向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了《关于请求解决我县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建设用的报告》(嘉煤字[2011]93号)、向县住建局提交了《关于嘉禾县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建设用地选址意见的申请报告》(嘉煤字[2011]94号)、向县发改局提交了《嘉禾县煤炭局关于请求审批嘉禾县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嘉煤字[2011]95号),并得到了主管部门和县政府的批准。县发改局于2011年11月15日下达了《嘉禾县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嘉发改[2011]139号),同意由我局牵头负责实施嘉禾县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地点位于嘉禾县县城新区嘉园路与景观大道交汇处,项目占地面积116.12亩,建设住房1700套。随后,县煤炭局代表四大国有煤矿依法办理了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和用地报批等相关手续。
2012年3月1日,为了确保我县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顺利实施,县政府第15届第54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我县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的用地方式、用地规模、户均面积、税费优惠等问题,并形成了决议:同意县属四大国有煤矿棚改项目以挂牌方式供地94.032亩,住房面积户均140平方米;同意按照湘政发[2010]5号、湘政办发[2010]53号、湘政办发[2009]63号等文件规定,对嘉禾县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给予相关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涉及棚户区改造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按低限减半收取。按照县政府第15届第54次常务会议决议,2012年5月28日,县国土资源局正式对我县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建设用地62688平方米(宗地编号jh2012-5号)进行了挂牌出让。嘉禾县三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最终以1140元/平方米的价格取得了jh2012-5号宗地土地使用权。随后办理了用地手续,编制了规划方案。
但是,我县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在报建过程中,因项目实际用地面积、建设规模与县发改局2011年11月15日下达的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存在较大差异,即:实际用地规模从116.12亩减少为94.032亩,建设规模从22万平方米增加到33万平方米,因此,县住建局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进行修正立项。按照县住建局的要求,县煤炭局于2012年9月5日向县发改局提交了《关于嘉禾县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修正立项的报告》和《嘉禾县煤炭局关于请求审批嘉禾县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嘉煤字[2012]70号),县发改局于2012年9月6日重新组织了该项目的可研评审,并下达了《嘉禾县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嘉发改[2012]124号),同意:县煤炭局对嘉禾县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进行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嘉禾县新城区嘉园路以北、景观大道以东、横五路以南、纵十二路两翼;项目总占地面积94.032亩,总建设面积约33万m
2,新建住房1678套,包括小区水、电、路、绿化、亮化等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约53844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县属四大国有煤矿共投入2400万元用于基础和配套设施建设,其余为职工自筹。2012年9月29日县政府第15届第62次常务会审议同意我县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修正立项方案。
二、项目集资及使用情况
为确保嘉禾县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建设顺利推进,2011年11月10日,嘉禾县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嘉禾县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嘉煤棚改字〔2011〕1号),明确了项目运作实施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组织领导、购房户身份认定、楼房建设成本和定价原则、楼房分配原则、楼房分配程序及操作办法、购房款的缴纳与归集、其它规定等9个方面的问题,并要求符合条件的购房户在2011年11月17日以前按照5万元(只要住房不要地下停车位)、6万元(既要住房又要地下停车位)两种标准向嘉禾县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的帐户交纳住房和地下停车位定金。总共有1599户报名认购了住房和地下停车位,共交纳住房和地下停车位定金8709万元,加上四大国有煤矿先期上交的400万元配套资金,项目首期集资款和配套资金共计9109万元。2012年5月28日,在县国土资源局对嘉禾县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建设用地进行挂牌出让时,按照县煤炭局与嘉禾县三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合同约定,嘉禾县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垫付了73875914.19元土地出让金、契税和土地交易服务费等款项。从2012年5月28日项目建设用地以来,为确保项目规划、
设计、报建、开工等工作顺利推进,嘉禾县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累计投入相关的设计、土方和工程建设费用1500万元,加上土地出让金共计8875914.19元,首期集资款和配套资金还有余额2214085.81元。
三、项目建设进度情况
我县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自2011年9月正式启动以来,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的大力关心支持。在煤炭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业主单位和开发商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已累计完成项目总投资1.3亿元,全面完成项目立项、选址、用地、施工图设计审批和土方开挖等前提准备工作,进入主体工程建设阶段。其中:B区桩基础工程已全面完工,主体工程地下室部分正在开展土方回填、装模、混凝土浇筑作业,约占整个B区项目工程建设量的11%。A区桩基础工程正在全面施工,已完成60%的桩基础工程量。按照年初制定的施工计划,到今年年底,B区4栋楼房将完工14层以上,A区14栋楼房将完工6层以上。
嘉禾县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是我县的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之一,是直接关系到我县煤炭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该项目的顺利实施既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我县煤炭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住房难题,又有利于带动我县新城区的开发建设,促进我县城乡一体化发展。虽然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很多困难、目前的项目建设进度与煤炭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期望存在较大差距,社会上还出现了一些不切实际的谣传,但只要我们煤炭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万众一心、坚定信心、齐心协力、群策群力,一定能够圆满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共创我们美好的家园。目前,县煤炭局、四大国有煤矿、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和项目开发商正在想方设法、紧锣密鼓、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抢抓工程进度、严抓工程质量。我们衷心地希望煤炭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一如继往的发挥主人翁精神,加强对项目建设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不信谣、不传谣,更加积极、更加主动、更加深入、更加全面的关心、关注、支持、配合我们抓好项目建设,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保持冷静的思维,切实维护内部稳定,为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提供坚强后盾和有力支撑。
最后,再次衷心地感谢网友对我县国有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建设工作的关心!
2013年7月24日